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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冀志斌)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7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 2022 年度的所有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另有安排,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 年内,本人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召集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应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就公司各事项认真进行审议,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障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反对或异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类型
          时间                               事项
                                                                           王路    杨格   冀志斌
                        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2022 年 1 月 4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智度宇宙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
   2022 年 1 月 16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同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6 日   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同意    同意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
                                                                            同意   同意   同意
                         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同意   同意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同意   同意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
                                                                            同意   同意   同意
                         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

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一直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规范地进行信

息披露。2022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50 份。公司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

者,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通过履行上

述职责并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健全及完善,财务管理稳健,日

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2022 年度,本人加入公司董事会后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

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以秉承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冀志斌

                                                       联系邮箱:zhibinji@163.com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路)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7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 2022 年度的所有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另有安排,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 年内,本人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召集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应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就公司各事项认真进行审议,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障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反对或异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类型
          时间                               事项
                                                                           王路    杨格   冀志斌
                        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2022 年 1 月 4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智度宇宙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
   2022 年 1 月 16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同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6 日   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同意    同意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
                                                                            同意   同意   同意
                         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同意   同意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同意   同意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
                                                                            同意   同意   同意
                         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

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一直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规范地进行信

息披露。2022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50 份。公司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

者,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通过履行上

述职责并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健全及完善,财务管理稳健,日

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2022 年度,本人加入公司董事会后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

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王路

                                                       联系邮箱:wanglu0106@outlook.com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格)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所有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7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 2022 年度的所有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另有安排,无法出席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2022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 年内,本人也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召集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应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就公司各事项认真进行审议,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障公司利益

和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提出反对或异议。

    本报告期内,本人发表意见的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类型
          时间                               事项
                                                                           王路    杨格   冀志斌
                        关于变更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2022 年 1 月 4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智度宇宙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
   2022 年 1 月 16 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同意      同意
   2022 年 4 月 26 日   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同意    同意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
                                                                            同意   同意   同意
                         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同意   同意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同意   同意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5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
                                                                            同意   同意   同意
                         提供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利用通

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

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平时工作中,本人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

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一直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规范地进行信

息披露。2022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50 份。公司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认真接待到公司调研的投资

者,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2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通过履行上

述职责并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进一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健全及完善,财务管理稳健,日

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五.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

    2022 年度,本人加入公司董事会后多次到公司现场办公,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发展的内、外部

环境变化,利用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及时了解公司行业资讯、经营情况、公司相关报道等,能够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2

年积极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

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以秉承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杨格

                                                       联系邮箱:ge_yang@zhonghuac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