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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电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8 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办公

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1,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0 名,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3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及远程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决权同意票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数         总数比例                       比例                            比例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通过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与会有效表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比例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2. 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决权同意票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数           总数比例                     比例                            比例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通过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与会有效表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比例




                                                 2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                 占与会有效表                    占与会有效表
决权同意票     表决权股份      反对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弃权票数       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数           总数比例                     比例                            比例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通过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与会有效表
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占与会有效表决
                决权股份总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权同意票数                                      权股份总数比例                     权股份总数比例
                    比例

  589,100         93.2268%          14,000           2.2155%            28,800           4.5577%


    以上提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余洪彬、何尔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的法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表;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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