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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轴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06-16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洛
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轴研科技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轴研所接受国机集团科学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技术开发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研发资源,提升公司研发能力
和技术储备水平,各项协议内容均按照正常的商业条款厘定,符合公
平、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
规定。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刘长华:                   周绍妮:




    邹   玲:                 孙振华:




                                         2020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