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 2022-037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2,536,303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55.790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2,452,658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50.05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083,645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5.73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及摘要、《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独立董事孙振华先生于征集时间内未收到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526,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526,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2,526,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526,7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国机精工与国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7,012,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2,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继续开 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3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2年修订稿)》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4 过。 11、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12、审议通过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0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1%;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2,52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黄晓蕾、李瑞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