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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董事会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说明2016-08-2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
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
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
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一、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说明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25 日开市停牌。停牌
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4.10 元,停
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1.65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1.03%。同期,深圳成指(399001.SZ)
涨幅为 6.57%,中小板指数(399005.SZ)涨幅为 10.19%,制造业指数(证监会
分类,399233)涨幅为 10.71%。据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因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13 日开市停牌。
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5.06 元,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1.55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30.39%。同期,深圳成指(399001.SZ)
涨幅为 5.48%,中小板指数(399005.SZ)涨幅为 6.55%,制造业指数(证监会分
类,399233.SZ)涨幅为 7.87%。据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经进行自查,且不存在内
幕交易行为。


二、有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本公司自 2015 年 2 月 15 日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
作,并及时向深圳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中钢天源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4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
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知情人;交易对方
及其股东、主要负责人;相关中介机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
系亲属。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结果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钢股份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减持中钢天源股票
1,660,000 股,系正常减持行为,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该交
易发生时中钢天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工作尚未开始,故不涉及内幕交易。

    2、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湖南特材党委书记曾克新之子周清汉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购入公司股票 10,600 股。该交易发生在曾克新知悉本次交易信息之前,
故不涉及内幕交易。

    3、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中钢股份下属子公司中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金摇
光之父金菊林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购入公司股票 100 股。该交易发生在金菊林知
悉本次交易信息之前,故不涉及内幕交易。

    4、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中钢制品院副院长陶善龙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和 2016
年 1 月 21 日分别购入公司股票 2,100 股和 2,500 股。该交易发生于中钢天源本次
重组预案披露之后,系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陶善龙本人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故不涉及内幕交易。

    5、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和相关证券服务
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在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中钢股份买卖中钢天源股票的情况说明

    中钢股份出具书面说明:“本公司系中钢天源控股股东,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减持中钢天源股票 1,660,000 股,系正常减持行为,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
内部决策程序。本公司在上述时间减持中钢天源股票时,中钢天源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筹划工作尚未开始,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自然人周清汉买卖中钢天源股票的情况说明

    自然人周清汉出具书面说明:“本人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在二级市场一次性
购买中钢天源股票 10,600 股,总成本 148,250 元,2 月 17 日收盘时盈利 1,104
元,收盘时总市值为 149,354 元,然后就停牌了。所用帐户**证券周清汉,账号
为 3053****。

    当时购买此股完全是随机的。没有条件或渠道去获得任何所谓内幕消息,特
此声明。”

    自然人曾克新出具书面说明:“周清汉是我儿子,他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在
二级市场一次性购买了中钢天源股票 10,600 股。本人在此特别说明:

    (1)他所购中钢天源股票,我毫不知情。完全是他自主行为,我没有和(他)
讨论过此事。

    (2)中钢天源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停牌及 2015 年 3 月提出重大资产重组一
事。我是在之后才知晓的。2015 年 2 月 25 日前没有听到过任何消息。也不可能
获得任何内幕消息”

    3、自然人金菊林买卖中钢天源股票的情况说明

    自然人金菊林出具书面说明:“本人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购买中钢天源股票
100 股,系本人基于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本人在上述时间买卖中钢
天源股票时,并未获知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自然人金摇光出具书面说明:“自然人金菊林系本人父亲,其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买入中钢天源股票 100 股,本人对金菊林购入中钢天源股票一事并不知情,
金菊林购入中钢天源股票时并未获知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本
人在知悉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信息后未将该相关信息透露给其他
人,也未明示或暗示其他人购买中钢天源股票。”

    经核查,在中钢天源停牌前 6 个月,个别自然人存在买卖中钢天源股票的行
为,但其本人并不是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直接知情人,其在买卖中钢天源股票时,
与其存在亲属关系的直接知情人也尚未知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4、自然人陶善龙买卖中钢天源股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

    自然人陶善龙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本人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和 2016
年 1 月 21 日买入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
2100 股和 2500 股股票,现对买卖股票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在中钢天源停牌前并未知悉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本人的上述买卖中钢
天源股票行为发生于中钢天源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后,系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
及本人对二级市场的独立判断而做出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

    自签署本说明及承诺之日起至中钢天源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本人及本人
之近亲属不再买卖中钢天源的股票。中钢天源本次重组事宜实施完毕后,本人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中钢天源的股票。”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