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6-07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 9 号中钢天源六楼会议 室。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石笙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总股本 199,381,670 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股东代 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720,5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8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 司股份 68,221,1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2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9,499,4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002,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897%;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60%;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8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9163%;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22%。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88,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868%;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16%;弃权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88,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9868%;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1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7%。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8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163%;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16%;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8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9163%;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22%。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2)标的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8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3.0892%。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发行股份 ①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②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③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8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3.0892%。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④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⑤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⑥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5)损益归属 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8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3.0892%。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6)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7)盈利承诺补偿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8)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8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25,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0643%;反对 1,030,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465%;弃权 1,2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3.0892%。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股票发行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21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95,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970%;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1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3218%。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6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6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6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6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4)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8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5)锁定期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8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6)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69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3,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812%;弃权 1,20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6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7)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21,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59%;弃权 1,2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94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21,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7559%;弃权 1,21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7944%。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86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262,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4496%;反对 1,032,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8644%;弃权 1,20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2.686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价 格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7,9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216%;弃权 1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6%。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969,7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472%;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540%;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4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5689%;反对 1,5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8047%;弃权 15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4%。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00,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594%;反对 1,593,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700%;弃权 2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0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00,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0594%;反对 1,593,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7700%;弃权 2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07%。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1718294 股,关联股东中钢 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02858 股,作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下的企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5,921,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50%;反对 1,593,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497%;弃权 2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7,700,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1.0594%;反对 1,593,0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7700%;弃权 20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07%。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平先生、石岩女士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