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03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洪石笙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
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
案》
公司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双方对 2016 年 8 月 25 日签署的《中钢集团
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的业绩承诺范围加以约定。
公司与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双方对 2016 年 8 月 25 日签署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中的数据引用错误加以更正,并对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
司的业绩承诺范围加以约定。
鉴于,董事洪石笙先生、张野先生、章超先生在公司任职;董事姜宝才先生、
王云琪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董事虞夏先生在受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任
职。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和《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
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
议》。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