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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14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6]22 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
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
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 目调
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
加 ” 科 目 , 对 2016 年 财 务 报 表 累 计 影 响 为 : 调 增 “ 税 金 及 附 加 ” 本 年 金 额
2,536,944.78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2,536,944.78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