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2017-07-10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28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
     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唯炼
     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持有的湖
     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17日出
     具了《关于核准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742号),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关于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本次交易

                                        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   上市公司及全体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

确、完整的承诺函       董事、监事和高   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

                       级管理人员       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和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证与承诺:

                            1、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和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中钢集团郑州金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属制品工程技术         大遗漏;

           有限公司         4、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 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中钢天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6、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中钢天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证与承诺:

           中钢集团鞍山热   1、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

           能研究院有限公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司                     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和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4、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 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中钢天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6、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中钢天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证与承诺:

                            1、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冶金矿业总   2、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

           公司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和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4、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5、 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中钢天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6、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立案侦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中钢天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承诺

                                          就本公司所持有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权属

                                          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未在标的资产

                                                 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会导致无法将标的资产

                         中钢集团郑州金          过户给中钢天源的权利限制;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
                         属制品工程技术   2、 本公司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诺函
                         有限公司                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

                                                 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 本公司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

                                                 他人代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情形;

                                          4、 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

                                                 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     中钢集团鞍山热   就本公司所持有的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诺函                   能研究院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司               的权属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未在标的资产

                                               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会导致无法将标的资产

                                               过户给中钢天源的权利限制;

                                        2、 本公司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

                                               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 本公司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

                                               他人代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情形;

                                        4、 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

                                               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就本公司所持有的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权属事宜出

                                        具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未在标的资产

                                               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会导致无法将标的资产

                                               过户给中钢天源的权利限制;
关于标的资产权属的承   中国冶金矿业总
                                        2、 本公司已依法对目标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诺函                   公司
                                               出资、延期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目标公司股东

                                               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 本公司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

                                               他人代持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情形;

                                        4、 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

                                               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中钢集团郑州金   承诺人于此向中钢天源作出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属制品工程技术   1、 承诺人对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中钢天源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有限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该

                                           等股份若由于中钢天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

                                           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钢天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中钢天源股票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承诺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完成

                                           前,不转让所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获得

                                           的中钢天源股份。

                                    4、 承诺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持有的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认购的中钢天源股份。

                                    承诺人完全知悉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的责任,如该等承诺有任

                                    何不实致使中钢天源遭受损失(包括声誉方面受到的不利影

                                    响),承诺人愿向中钢天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自本承诺签署

                                    之日起,以上承诺事项若有变动,承诺人将立即以书面形式通

                                    知中钢天源。

                                    承诺人于此向中钢天源作出承诺如下:

                                    1、 承诺人对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中钢天源

                                           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该

                   中钢集团鞍山热          等股份若由于中钢天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

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能研究院有限公          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司               2、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钢天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中钢天源股票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3、 承诺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完成

                                           前,不转让所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获得

                                           的中钢天源股份。

                                    4、 承诺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持有的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认购的中钢天源股份。

                                    承诺人完全知悉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的责任,如该等承诺有任

                                    何不实致使中钢天源遭受损失(包括声誉方面受到的不利影

                                    响),承诺人愿向中钢天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自本承诺签署

                                    之日起,以上承诺事项若有变动,承诺人将立即以书面形式通

                                    知中钢天源。

                                    承诺人于此向中钢天源作出承诺如下:

                                    1、 承诺人对其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中钢天源

                                           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该

                                           等股份若由于中钢天源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

                                           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钢天源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

                   中国冶金矿业总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持有中钢天源股票的锁
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公司                    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承诺人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盈利预测补偿完成

                                           前,不转让所持有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获得

                                           的中钢天源股份。

                                    4、 承诺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置所持有的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中其认购的中钢天源股份。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人完全知悉承诺人所作上述承诺的责任,如该等承诺有任

                                        何不实致使中钢天源遭受损失(包括声誉方面受到的不利影

                                        响),承诺人愿向中钢天源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自本承诺签署

                                        之日起,以上承诺事项若有变动,承诺人将立即以书面形式通

                                        知中钢天源。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老股锁定的承诺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钢股份有   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中钢天源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关于老股锁定的承诺函   限公司           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

                                        票。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   中钢集团马鞍山
                                        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中钢天源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
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老股   矿山研究院有限
                                        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
锁定的承诺函           公司
                                        票。

五、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为的承诺

                       中钢集团郑州金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
                       属制品工程技术   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为的承诺函
                       有限公司         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中钢集团鞍山热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
                       能研究院有限公   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为的承诺函
                       司               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行   中国冶金矿业总
                                        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为的承诺函             公司
                                        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六、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   中钢集团安徽天   如本人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   源科技股份有限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函                 公司全体董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中钢天源拥

                       监事及高级管理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人员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钢天源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如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中钢天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钢天源董事会,由董事

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   中钢集团郑州金   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

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   属制品工程技术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承诺函                 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如中钢天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   中钢集团鞍山热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   能研究院有限公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中钢天

承诺函                 司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钢天源董事会,由董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如中钢天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如本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将不转让在中钢天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中钢天源董事会,由董事

关于因信息披露不实被                    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
                       中国冶金矿业总
立案调查后股份锁定的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公司
承诺函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如中钢天源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七、交易对方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中钢集团郑州金
交易对方关于保持上市                    1.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属制品工程技术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控制的公司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2. 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公司

                       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3. 本公司暂无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的计划。如果未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公司保证通过合法程序,不

                       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

                    二、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 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占用的情形;

                    2. 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三、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

                       方共用银行账户;

                    2.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兼

                       职;

                    3.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关

                       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发生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等情形,不干预上市公司机构设

                       置及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 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企

                       业活动进行干预;

                    2.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避免从事

                       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质竞争的业务;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3. 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钢天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控制的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2. 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公司

                                           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3. 本公司暂无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

                       中钢集团鞍山热      人员人选的计划。如果未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交易对方关于保持上市
                       能研究院有限公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公司保证通过合法程序,不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司                  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

                                        二、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 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占用的情形;

                                        2. 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三、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

                                           方共用银行账户;

                                        2.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兼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职;

                                        3.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关

                                           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发生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等情形,不干预上市公司机构设

                                           置及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 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企

                                           业活动进行干预;

                                        2.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避免从事

                                           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质竞争的业务;

                                        3. 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钢天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下:

                                        一、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交易对方关于保持上市   中国冶金矿业总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控制的公司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

                                           外的职务

                                        2. 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公司

                                           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3. 本公司暂无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的计划。如果未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公司保证通过合法程序,不

                       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

                    二、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 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占用的情形;

                    2. 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三、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

                       方共用银行账户;

                    2. 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兼

                       职;

                    3. 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关

                       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发生混合经营或合署办公等情形,不干预上市公司机构设

                       置及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 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企

                       业活动进行干预;

                    2. 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避免从事

                       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质竞争的业务;

                    3. 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钢天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 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在本次交易后,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也不会:

                                           (1)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中钢集团郑州金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
                       属制品工程技术
诺函                                              动;
                       有限公司
                                           (3)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

                                                  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承诺人进一步保证:

                                           1.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拥有控股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

                                              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将不利用中钢天源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

                                           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中钢天源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 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在本次交易后,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也不会:

                                           (1)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

                       中钢集团鞍山热             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能研究院有限公      (3)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
诺函
                       司                         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承诺人进一步保证:

                                           1.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拥有控股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

                                              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将不利用中钢天源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

                                              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

                                           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中钢天源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 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在本次交易后,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也不会:

                                           (1)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中国冶金矿业总
                                           (3)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
诺函                   公司
                                                  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承诺人进一步保证:

                                           1.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拥有控股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

                                              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将不利用中钢天源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

                                              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

                                           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中钢天源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中国中钢股份有
                                        1. 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诺函                   限公司
                                           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在本次交易后,承诺人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也不会:

                                           (1)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

                                                  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承诺人进一步保证:

                                           1.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拥有控股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

                                               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将不利用中钢天源股东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中

                                               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

                                           承诺人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中钢天源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中国中钢集团公      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诺函                   司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也不会:

                                           (1) 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 以任何形式支持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3) 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目

                                                  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除前述承诺之外,本公司进一步保证:

                                           1.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中钢天源在资产、业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 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拥有控股权的

                                              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钢

                                              天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 将不利用中钢天源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其他任何

                                              损害中钢天源及其控股企业权益的活动。

                                           4. 本公司对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中钢天源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上述承诺自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不再

                                              实际控制中钢天源后,上述承诺失效。

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中钢集团郑州金   1. 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钢天源《公司章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属制品工程技术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
易的承诺函
                       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 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

                                           控制的企业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 承诺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钢天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钢天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中钢天源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 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钢天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

                                           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 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

                                           控制的企业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
                       中钢集团鞍山热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能研究院有限公
易的承诺函                              3. 承诺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
                       司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钢天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钢天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中钢天源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于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

                                        1. 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钢天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

                                           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 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

                                           控制的企业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中国冶金矿业总
                                        3. 承诺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
易的承诺函             公司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钢天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钢天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中钢天源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钢天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

                                           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中国中钢股份有   2. 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钢天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易的承诺函             限公司              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钢天源及其

                                           控制的企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 本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钢天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钢天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公司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中钢天源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承诺:

                                        1. 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员工中钢天源及其控制的企业

                                           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钢天源及

                                           其控制的企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 本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中钢天源及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中国中钢集团公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中钢天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
易的承诺函             司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中钢天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本公司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中钢天源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上述承诺自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不再实际控

                                           制中钢天源后,上述承诺失效。

十、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   中钢集团郑州金       自资产交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   属制品工程技术   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交割日当年)
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利润承诺期”,如资产交割日在 2016 年度的,利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润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如资产交割

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            日在 2017 年度的,则利润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19 年度)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业绩承诺的金额及补偿方式

                                    中钢制品工程承诺,中钢制品院在利润承诺期经审计合

                                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

                                低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

                                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相对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

                                    中钢制品工程同意,如果经公司聘用的具有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及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

                                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后,中钢制品工程应当

                                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中钢制

                                品工程按照约定的补偿义务以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

                                总数为限。补偿计算方式为:

                                    (1)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在逐年

                                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公司应在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就股份回购

                                事宜召开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以人民

                                币 1 元总价回购中钢制品工程每一年度最终应补偿股份并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如果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则补偿股份的数量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送股或转增比例)。

                                            2、业绩承诺的范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入目标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将不计入

                                        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3、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的确定

                                            (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

                                        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

                                        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

                                        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

                                        不计入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自资产交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

                                        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交割日当年)

                                        (以下简称“利润承诺期”,如资产交割日在 2016 年度的,利

                                        润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如资产交割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                    日在 2017 年度的,则利润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钢集                    2019 年度)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中钢集团鞍山热
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
                       能研究院有限公       1、业绩承诺的金额及补偿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司
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                        中钢热能院承诺,中唯公司在利润承诺期经审计合并报

其补充协议                              表中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

                                        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相对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

                                            中钢热能院同意,如果经公司聘用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及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依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后,中钢热能院应当以其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进行股份补偿,中钢热能院

                    按照约定的补偿义务以公司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总数为

                    限。补偿计算方式为:

                        (1)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内各年的承

                    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已补偿金额;在逐年

                    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公司应在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一个月内就股份回购

                    事宜召开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以人民

                    币 1 元总价回购中钢热能院每一年度最终应补偿股份并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如果公司在利润承诺期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则补偿股份的数量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

                    ×(1+送股或转增比例)。

                        2、业绩承诺的范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入目标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将不计入

                    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3、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的确定

                        (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

                    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

                    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

                                        不计入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十一、业绩承诺

                                        本公司承诺:

                                            1、目标公司自资产交割日(本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

                                        股权过户至中钢天源名下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资产

                                        交割日当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若资产交割日在 2017

                                        年度内,则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

                                        的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均大于等于零元。

                                            2、中钢天源拟向目标公司投入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产

                                        生的收益将不计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净利润。在业

                                        绩承诺期间,募集配套资金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
关于湖南特种金属材料
                       中国冶金矿业总
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承                        (1)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配套资金存储在募
                       公司
诺                                      集配套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配套资金投入而

                                        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

                                        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

                                        不计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净利润。

                                            3、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每年进行年度审计时,由负

                                        责中钢天源年度审计工作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目标公司的当年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专项审核报

                                        告显示目标公司的净利润为负数,则中钢天源可于专项审核报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本

                                        公司在收到补偿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无条件向中钢

                                        天源进行补偿,补偿数额为专项审核报告显示目标公司的净利

                                        润数的绝对值。

                                            4、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中钢天源可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减值测试得出的减值额大于已

                                        补偿金额总额,中钢天源可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

                                        日内,向本公司发出书面补偿通知书。本公司在收到补偿通知

                                        书后一个月内,按两者的差额以现金方式无条件对中钢天源进

                                        行补偿。

                                            5、上述承诺自本次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可撤销。


十二、其他承诺


                                            2015 年 4 月 2 日,中唯公司与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签署《保

                                        证合同》(编号:营贷保 15003),约定在 7,997.4 万元的最

                                        高额内为中钢热能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签订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
关于中唯炼焦技术国家
                                            2016 年 3 月 30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中
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
                       中国中钢集团公   钢热能院、中钢股份和中唯公司签订《展期合同》(编号:
公司对外担保不影响上
                       司               Z1603LC15610823),对《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营贷
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完
                                        15003)项下 7997.4 万元的债务进行展期,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7
整性的承诺
                                        年 3 月 31 日。合同规定,原担保合同提供保证(含最高额保

                                        证)担保的,担保人继续为债务人的展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展期后到期日起两年。该事项

                                        已经中钢天源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为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完整性,进一步保护上市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承诺:

                                            在本次中钢天源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因上述担保

                                        事项导致中钢天源、中唯公司产生任何损失,则将由本公司全

                                        额承担。


                                            本次交易前,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所

                                        拥有的位于郑州市高新区怡红路以东、化工路以北、碧桃路以

                                        西的使用权面积为 69924.32 平方米的土地(以下简称“B 区土

                                        地”)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为此,本公司特出具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积极推进郑州市有关部门尽快办理 B 区

                                        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如在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产生罚款等处罚

                                        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罚款,避免给中钢制品院造成损失;
关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   中钢集团郑州金
                                            3、本公司承诺将承担上述土地使用权后续权属完善过程
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相   属制品工程技术
                                        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全部费用;
关土地权证办理的承诺   有限公司
                                            4、本公司承诺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办妥上述土地的产权

                                        证书;

                                            5、本公司承诺,若未能办妥上述土地的产权证书,因上

                                        述权属瑕疵给中钢制品院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本身

                                        及正常运营的损失等,本公司将在接到中钢天源通知后 30 日

                                        内无条件全额补偿中钢制品院或中钢天源的损失款项;

                                            6、本承诺自中钢制品院 100%股权过户到中钢天源名下

                                        之日起生效。


关于中钢集团郑州金属   中钢集团郑州金
                                            就中钢制品院部分房产办理产权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相   属制品工程技术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关房产权证办理的承诺   有限公司             1、对于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 3 处房产,本公司承诺将

                                        尽快协调推进郑州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产权证并承担相关

                                        的税费等全部费用。若未能办妥前述房产的产权证书,因权属

                                        瑕疵给中钢制品院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本身及正常

                                        运营的损失等,本公司将在接到中钢天源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

                                        件全额补偿中钢制品院或中钢天源的损失款项;

                                            2、对于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的房产,本公司承诺中钢制

                                        品院若因前述房产的权属瑕疵被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因

                                        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将在接到中钢天源通知后 30 日内无条

                                        件全额补偿中钢制品院或中钢天源的损失款项;

                                            3、本承诺自中钢制品院 100%股权过户到中钢天源名下

                                        之日起生效。


                                            就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

                                        司”)办公用房权属事宜出具承诺如下:

                                            1、目标公司已经购买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大道 158 号盛

                                        大泽西城第 5 栋 N 单元 5 层房屋作为办公用房,所签署的买

关于湖南特种金属材料                    卖合同合法有效,目前,由于开发商原因未办理房产证,但该
                       中国冶金矿业总
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不是生产性用房,未办理房产证对目标公司的持续性
                       公司
权属的承诺函                            生产不构成实质影响。

                                            2、本公司将积极协助目标公司办理办公用房的房产证,

                                        并承担房产证办理过程中的相关税费;本公司承诺未办理房产

                                        证的行为如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