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关于孙公司奥威公司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4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奥威公司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市奥赛钢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在
广州与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签订《租赁合同》,
约定奥赛公司租用番禺中钢厂的厂房、配套设施等作为生产经营基地,年租金
371040 元,租期 15 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控制,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
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该交易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石笙、姜宝才、张野、王云琪、虞夏、
章超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企业性质:联营企业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14660990
经营范围: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制造;金属制品批发;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装饰材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
主要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经济发展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历史沿革和发展概要
1993 年 12 月 2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批准,番禺中钢厂由广
东省番禺区石基镇石岗东经济发展公司、海南金达实业联合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石岗东公司以 3 万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价 45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5%,金达公司以现金出
资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
1999 年 6 月,中钢集团承继了金达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按原联营合同和章
程承担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2004 年 9 月 27 日,根据中钢投(2004)247 号文件,中钢集团将所持有的
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制品院。
2007 年 12 月 5 日,根据中钢企(2007)494 号文件,中钢制品院将所持有
的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集团。
由于长期投资不足,企业技术装备日趋落后,番禺中钢厂主营业务市场份额
大幅缩减,近三年,仅靠为企业提供来料加工和出租部分物业维持经营。
2016 年末总资产 622 万元、净资产 108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72 万
元、净利润 9 万元。
3.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钢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的租赁标的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面积
为 1820 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设施。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厂房租金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金为 2 万元/月。该定价系参考当
时周边厂房租赁价格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面积及租金
车间厂房面积 1820 平方米,租金标准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赁费
为 2 万元/月。
2.租金总额
每年租金总额为 371040 元/年
3.租期:拾伍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付款方式
每年年底一次性将租金全部交付番禺中钢厂。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奥赛公司自 2006 年以来一直租用番禺中钢厂厂房,该交易可以保障奥赛公
司经营的连续性。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中钢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48161.51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广州市奥赛钢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赛公司”)向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租赁厂房、
设备是收购产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保障奥赛公司经营连续性的必要事项,符
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该关联交易系对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之持续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的确定。
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
决。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奥赛公司从 2006 年开始一直租用
番禺中钢厂的厂房及设备,该关联交易系奥赛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
奥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连续性。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所租赁厂房周边的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司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奥赛公司
租赁番禺中钢厂厂房及设备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