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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61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军先
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已经完成,现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变更注册资本为 256,522,820 元。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
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年产 10000 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
地点。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入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郑
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 26 号变更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华
山南路 505 号。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拟与马鞍山市东环
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购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
发区华山南路 505 号的 31897.34 ㎡土地、19925.23 ㎡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交
易价格 3500 万元。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变更“年产 10000 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
地点进行了审查,了解了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分析,认为: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
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投资标的
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适保本投资产品发行或发售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
投资标的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
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65)。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的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系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
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投资标的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
本浮动收益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
规定,公司建立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管理方法、规则、
程序及监督检查措施等,实施了有效风险管控,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
障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就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拟接受马鞍山江东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提供的一次性委托贷款 400 万
元,同时申请公司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7)。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进一
步审议,因此,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定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2 时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召开方式。
    审议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68)。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