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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67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公司”)
系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及创新能力的实施意
见》(马政〔2014〕77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下达 2016 年度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培育计划的通知》(马
政办秘〔2016〕137 号,以下简称“培育通知”),通力公司拟接受马鞍山江东
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控股”)委托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以
下简称“受托银行”)提供的一次性委托贷款 400 万元,同时申请公司为该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事项。鉴于通力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钢天源(马鞍山)通力磁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8 日
    住所:马鞍山市向山镇落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马鞍山市
    主要办公地点:马鞍山市向山镇落星
    法定代表人:张野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430853831
    经营范围:磁器件及矿山冶金机电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磁性材料产品
串换。
    2、与公司的关系
    通力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6,880,902.20          112,039,629.21
负债总额                            93,767,603.39           88,341,265.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3,768,944.44           88,341,265.52
         内部往来负债               69,785,791.36           57,279,981.72
或有事项总额                                     0                       0
净资产                              33,111,957.76           23,698,363.69
资产负债率                                  73.90%                  78.85%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72,782,822.77         119,561,949.94
利润总额                            10,944,212.33           16,120,420.03
净利润                               9,413,594.07           14,182,582.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江东控股签订《委托贷款保证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主合同:江东控股与受托银行与通力公司签订的《人民币委托贷款合
同》。
    担保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所有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委托贷款形成的所有债
权,担保的本金额为人民币 4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3 年。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资
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它所有主合
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和应履行的义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之后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达培育通知,认定通力公
司为“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根据实施意见,公司拟与江东控股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合同》。
    2、被担保人偿债能力
    通力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具有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
    通力公司接受的 400 万元委托贷款系用于“BLDC 电机用高场强多极磁环的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如该项目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该委托贷款资金将改为财政补
助并返还利息。
    3、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提供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655.2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