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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2017年度权益分派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8-035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6,52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6 元(含税),共计 41,043,651.2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28,261,410 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6,522,82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56,522,8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84,784,23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8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2          08*****023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          08*****068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4          08*****214      中国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5          08*****073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流通股的起始交易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7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份       转增股份     变动后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99,381,670     99,690,835   299,072,505         77.72%
  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57,141,150      28,570,575    85,711,725         22.28%
  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     256,522,820   128,261,410    384,784,230         100%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84,784,23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3527 元(每股净收益=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九、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 9 号
    咨询联系人:罗恒、陈健
    咨询电话:0555-5200209
    传真电话:0555-5200222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