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8-053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 年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
行了充分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湖南特材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营运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特种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特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以下简称
“工行岳麓山支行”)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0190100006-2015 年岳支(据)字 0018 号),约定以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金洲
新区金水东路 038 号的 6 处房产(宁房权证金洲字第 715014181/2/3/4/6/7 号)
和位于宁乡金洲新区的 1 块土地(宁(1)国用(2015)第 0421 号)作为抵押物,担
保主债权最高额度为 3454 万元。该抵押事项尚未解除抵押登记。
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额度内,湖南特材与工行岳麓山支行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0190100006-2016 年(岳支)字 00047
号),借款 2200 万元。
根据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
债务重组方案》,湖南特材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与工行岳麓山支行、中钢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控股”)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债务本金人
民币 789.22 万元的清偿义务由湖南特材转移至中钢控股承担,自有关债权对应
的担保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湖南特材不再承担清偿义务;债务本金人民币
1410.78 万元由湖南特材继续履行清偿义务。原抵押/质押担保仍然有效,直至
相关担保变更登记办理完成。该债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湖南特材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与工行岳麓山支
行签订《抵押变更协议》,以前述不动产为抵押物为工行岳麓山支行对湖南特材、
中钢控股在前述《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主债权合计 2200 万元设定抵押担保。
其中,湖南特材对中钢控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承担的 789.22 万元债务的担
保构成对外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钢集团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对本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承
诺如因上述担保事项导致公司及湖南特材产生任何损失,则将由中钢集团全额承
担。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湖
南特材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年产 10000 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新型金属制品检测
检验技术服务项目、芴酮系列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冶金检测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金属磁粉芯项目、年产 2000 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 5 个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
利益负责的原则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