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9-01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
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
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研究院”)与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
有限公司签订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合作协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研究院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与中钢
新型签订《“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就“氢燃料电池
石墨双极板材料”产品技术的开发、工业化产品的设计、工业化应用示范工程的
建立、相关市场的调研和开拓以及组建公司制研发机构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开展合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
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文军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该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
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
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
利润增长点。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当前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利用外部智力资源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行为,是基于中
钢新型在石墨材料领域丰富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通过合作研发,实现“氢燃料电
池石墨双极板材料”的产业化,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当前
阶段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
表决通过。会议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氢燃料电池石墨双极板材料”项目。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