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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为参股公司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04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2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 年 6 月 2 日,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贵州金瑞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参股公司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瑞”)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续借 2 亿元的贷款,为支持参股公司长远发展
及项目建设,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 26.5%向参股

公司贵州金瑞借款 2 亿元提供担保,即担保金额为 5300 万元。贵州金瑞以资产
抵押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14 日
    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贵州省铜仁市
    法定代表人:赵荣波

    注册资本:47045.4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7501961968
    经营范围:高纯四氧化三锰、高纯硫酸锰、锰酸锂、高纯电解金属锰、电解
金属锌生产及销售;锰矿、精矿收购、加工、销售;与锰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
设计和咨询服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42,176,124.81           539,195,911.37
     负债总额                       307,128,248.74           301,083,130.91
   银行贷款总额:                    80,000,000.00            8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43,709,878.57           238,058,738.71
       净资产                       235,047,876.07           238,112,780.46
     资产负债率                            56.65%                   55.8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24,285,870.82            40,955,799.83
     利润总额                            98,162.56             3,257,541.41
       净利润                          141,967.02              3,257,541.41


    三、保证合同与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贵州金瑞、长沙矿冶院签订《保证合同》,与贵州金瑞签订《反担
保合同》。

    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1、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主债权:长沙矿冶院依据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委

托贷款委托合同》,通过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贵州金瑞发放的全部贷款
中百分之二十六点五的部分,债权最高本金为 5300 万元。
    3、担保最高债权额:基于主债权所发生的利息(包括约定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

确定。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最后一笔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抵押权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抵押人):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根据上述《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保证责任,后公司取得代位求偿
权,可向贵州金瑞追偿上述债务。现公司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
贵州金瑞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贵州金瑞愿意以其财产向公司提供抵押。

    2、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为贵州金瑞机器设备等动产,总价值 8251 万元,该
抵押物总价值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财产时的估价依据。
    3、抵押期间:本次抵押自抵押权设立之日至主合同债权消灭或公司承担主
合同担保责任后实现本合同抵押权时终止。
    4、抵押担保范围:公司为履行上述《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义务实际所支付

的全部款项及实现本合同抵押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贵州金瑞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26.5%股权,本次
为贵州金瑞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贵州金瑞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贵州金瑞的
经营发展。目前贵州金瑞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贵州金瑞另一股东长沙矿冶院持有贵州金瑞 73.5%股权,未按持股
比例提供担保,鉴于长沙矿冶院系本次担保主债权 2 亿元贷款的借款人,我们认
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贵州金瑞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了反担保。我们同
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贵州金瑞为公司参股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时参股
公司贵州金瑞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了反担保。贵州金瑞目前经营情况稳
定,信用状况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 3844.42 万元,占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
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