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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奥赛公司向番禺中钢厂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24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0-047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赛公司向番禺中钢厂
                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奥赛公司向番禺中钢厂租
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
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奥赛钢线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在广州与广州市番禺中钢金
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签订《租赁合同》,约定:
    奥赛公司租用番禺中钢厂的厂房、配套设施等作为生产经营基地,年租金
371040 元,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
与番禺中钢厂签订《补充协议》,将租赁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期限即将超过三年,现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钢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交易
构成了关联交易。
    3.该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已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文军、毛海波、王云琪、张功多、张野、虞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企业性质:联营企业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卢祥胜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14660990
    经营范围: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制造;金属制品批发;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装饰材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
    番禺中钢厂受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历史沿革和发展概要
    1993 年 12 月 2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批准,番禺中钢厂由广
东省番禺区石基镇石岗东经济发展公司、海南金达实业联合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石岗东公司以 3 万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价 45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5%,金达公司以现金出
资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
    1999 年 6 月,中钢集团承继了金达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按原联营合同和章
程承担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2004 年 9 月 27 日,根据中钢投(2004)247 号文件,中钢集团将所持有的
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制品院。
    2007 年 12 月 5 日,根据中钢企(2007)494 号文件,中钢制品院将所持有
的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集团。
    3.主要财务数据
    2019 年末总资产 634.99 万元、净资产 121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 万元、净利润 12 万元;2020 年半年度总资产 652.83 万元,净资产 111.21
万元,2020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2 万元,净利润-15.16 万元。
    4.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钢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的租赁标的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面积
为 1820 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设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厂房租金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金为 2 万元/月。该定价系参考当
时周边厂房租赁价格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面积及租金
    车间厂房面积 1820 平方米,租金标准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赁费
为 2 万元/月。
    2.租金总额
    每年租金总额为 371040 元/年
    3.租期:贰拾壹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4.付款方式
    每年年底一次性将租金全部交付番禺中钢厂。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奥赛公司自 2006 年以来一直租用番禺中钢厂厂房,该交易可以保障奥赛公
司经营的连续性。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 2020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33.72 万元。
    该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
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年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879.8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奥赛公司向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以
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租赁厂房、设备是收购产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保障
奥赛公司经营连续性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
    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奥赛公司从2006年开始一直租用
番禺中钢厂的厂房及设备,该关联交易系奥赛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
奥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连续性。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所租赁厂房周边的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司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奥赛公司
租赁番禺中钢厂厂房及设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