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
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
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
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特殊交易
模式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
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
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
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