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
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再融资、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现将监事会在2020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其中1次为现场会议,4次为通讯表决
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会方
时间 届次 审议通过议案
号 式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0 年 4 第六届监事会第 通讯方
1 的专项报告
月 16 日 十四次会议 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年度报告
关于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现场结
2020 年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2 十五次(临时) 合通讯
月7日 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 方式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8 第六届监事会第 通讯方
3 2020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月 20 日 十六次会议 式
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第六届监事会第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0 年 9 通讯方
4 十七次(临时)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月7日 式
会议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0 年 10 通讯方
5 十八次(临时)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2 日 式
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0年的决策程序、内控
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
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
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
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
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
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仔细交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
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
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
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四)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
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
(五)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要求,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
(六)监督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
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监督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
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并得到有效执行。
(八)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
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
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实
施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
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