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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钢天源: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58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2000 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期已满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1,523.73 万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4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15,363 股,发行价格 13.33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82,800,788.79 元,发行费用共计 25,868,300.00 元(含税),扣除
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6,932,488.79 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17〕验字第 90078 号)。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额             金额

        年产 2000 吨气雾化
  1                                2,648.83        1,125.10       1,523.73
           制备铁硅粉项目
      (二)节余原因
      募投项目因初步设计发生调整,将购置土地新建厂房的初步设计方案调整为
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在土地费用、土建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用及公用的
公辅设施方面共计节省资金 1,523.73 万元,实际需投入资金 1,125.10 万元,该
项目已按照计划进度完工投产。
      三、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同
时考虑到后期公司经营需求等因素提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523.73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用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
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年产 2000 吨气雾化制备铁硅粉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
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