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
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
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其中2次为现场结合通讯会议,6次为
通讯表决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会
时间 届次 审议通过议案
号 方式
《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
要
《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2022 年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通讯
1 《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月 24 日 次(临时)会议 方式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
订稿)
《关于核查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二次修订
稿)名单的议案》
《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2022 年 3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通讯 予数量的议案》
2
月 16 日 次(临时)会议 方式 《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通讯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3
月 14 日 次(临时)会议 方式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2 年 4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结合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
月 18 日 一次会议 通讯
务预算报告
方式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7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通讯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5
月7日 二次(临时)会议 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现场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 8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结合
6
月 18 日 三次会议 通讯 2022 年 1-6 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
方式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 年 10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通讯
7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四次(临时)会议 方式
关于收购中钢集团上海新型石墨
2022 年 10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通讯
8 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
月 31 日 五次(临时)会议 方式
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2年的决策程序、内控
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
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变化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
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
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
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
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
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仔细交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
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
度并有效落地。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五)核查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
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
(七)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
要求,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
(八)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九)监督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
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
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并得到有效执行。
(十)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
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
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工作重点主要包
括:
(一)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和政策动态,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
文件,持续提升监事会监督履职水平。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积极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对公司法人治理情
况、财务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慎独立审议相关议案。
(三)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出
席/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
全程监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