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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阳纸业:关于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029          债券简称:太阳转债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日前触发《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
“太阳转债”可提前赎回条件。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自本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太阳转债”存续期结束前(即2022年12月22日前),
“太阳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太阳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
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12.00亿元。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19号”文同意,公
司12.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太阳转债”,债券代码“128029”。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
12月22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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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
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
的 8.85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
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起由原来
的 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
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65元/股调整为8.5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除
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55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二、“太阳转债”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依据
    (一)“太阳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
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二)“太阳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日前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太阳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45元/股的130%(即10.99元/股),触发了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
前赎回“太阳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
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权利,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同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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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
求,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太阳转债”存续期结束前(即
2022年12月22日前),“太阳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
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太阳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上述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
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太阳转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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