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太阳纸业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9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
交易的价格之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李耀 徐晓东 王晨明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