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29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卫浴 公告编号:2015-004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 月 27 日—1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27 日 15:00 至 2015 年 1 月 2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 月 21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 363 号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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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9,88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06,055,813 股的
51.688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200,771,9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06,055,813 股的 49.444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9,11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06,055,813 股的 2.243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3 项特别决
议案。
经逐项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 30,765,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30,765,303 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故本议案关联股东中馀投资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中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 30,765,3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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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30,765,303 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故本议案关联股东中馀投资有限公司及
其一致行动人中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 209,882,6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30,765,303 股同意,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
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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