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31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与江西鸥迪铜业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与广州鸥保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与珠海盛鸥工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材料认真予以审
核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我们认真的审查了公司提交的《与江西鸥迪铜业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与广州鸥保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与珠海盛鸥工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
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等情况的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
的。交易双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协商方式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我们同意公司将此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剑萍 张军书 康晓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