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30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卫浴”)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拟审议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事前审阅了相关的资料,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剑萍 吴传铨 康晓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