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卫浴 公告编号:2017-062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卫浴”)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7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证券”)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76,4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404,116,549.01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共人民币 7,167,649.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6,948,899.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60008 号)。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在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调整的情况,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额(万元)
1 收购苏州有巢氏 90%股权 5,400 5,400
2 苏州年产 6.5 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 14,610 14,610
3 珠海年产 13 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 34,703 19,313.889988
4 互联网营销OTO推广平台项目 371 371
合 计 55,084 39,694.889988
其中,“珠海年产 13 万套定制整装卫浴空间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
承鸥卫浴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鸥卫浴”)变更为公司及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互联网营销 OTO 推广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承鸥卫浴变更为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无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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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了加快业务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将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变更。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
项目基本实施内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
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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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实
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海鸥卫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鸥卫浴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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