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卫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09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
项能更好地体现公司经营发展的特点,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
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剑萍 吴传铨 康晓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