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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鸥住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2-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鸥住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欣                     联系电话:010-8512754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宗奇                   联系电话:010-851278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公告前或公告后审阅公司文
                                          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1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2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施
       1.2006 年 11 月 24 日,中馀投资
有限公司,中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是           不适用
市创盛达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广州市
裕进贸易有限公司,唐台英,戎启平
                                          3
承诺;“ 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对本 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2. 2008 年 08 月 01 日,广州海
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建
立防止资金占用的月报制度。自 2008
年 8 月份开始,按月统计与控股股东         是   不适用
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经营性资金
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清算情况,
并上报监管机构。”
    3.2017 年 4 月 26 日,广州海鸥
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
                                          是   不适用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 年
-2019 年)》。”
    4.2015 年 10 月 20 日,中馀投资
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齐盛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承诺:“认购人在本次
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        是   不适用
形式转让。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因
海鸥卫浴权益分派、分红或进行任何
分配、配股或转增股本的原因,认购
人就标的股份增持的股份,也应遵守
前述约定。”
   5. 2016 年 02 月 26 日,广州海鸥
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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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1、承诺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
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
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2016 年 09 月 28 日,广州海鸥
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董事会设
立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将严          是   不适用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

                                      5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专项审核报
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公司按
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不存在使
用募集资金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情况。”
   7、2016 年 09 月 14 日,中盛集团
有限公司、中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海鸥卫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海
鸥卫浴股票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           是   不适用
具之日至海鸥卫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
司关联方不减持海鸥卫浴股票。3、本
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
相关方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海鸥卫浴
所有。”
   8、2016 年 09 月 14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唐台英、戎启平承诺:“1、自
海鸥卫浴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是   不适用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

                                        6
不存在减持海鸥卫浴股票的情形。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海鸥卫浴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人不减持海鸥卫浴股票。3、本承诺
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
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海鸥卫浴所有。”
   9、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人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自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
                                            是   不适用
发行实施完成后,因公司权益分派、
分红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转增股
本的原因,认购人就标的股份增持的
股份,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10、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自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          是   不适用
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因公司权益分派、
分红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转增股
本的原因,认购人就标的股份增持的
股份,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7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8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欣




                      王宗奇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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