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住工”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海鸥住工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8 号),海鸥住工向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馀投资”)、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齐 泓”)、上海齐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盛”)共 3 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股票 50,260,415 股,该等股份已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内容详见 2015 年 10 月 16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卫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作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中馀投资、齐泓、齐盛均出 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 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1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50,260,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25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3 名,分别为:中馀投资、齐泓、齐盛。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股) 份总数(股) 流通数量(股) 1 中馀投资有限公司 20,104,166 20,104,166 20,104,166 2 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130,208 25,130,208 25,130,208 3 上海齐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26,041 5,026,041 5,026,041 合计 50,260,415 50,260,415 50,260,415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101,836,852 20.11 -50,260,415 51,576,437 10.19 股 高管锁定股 1,500,037 0.30 0 1,500,037 0.30 首发后限售股 100,336,815 19.81 -50,260,415 50,076,400 9.8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4,555,776 79.89 50,260,415 454,816,191 89.81 三、总股本 506,392,628 100.00 0 506,392,628 100.00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2 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 欣 王宗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