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2-08
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18-126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2018 年 12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18-120)、《海鸥住工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5)。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8.50 元/股的
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不低于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的 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
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情形。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
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43.37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
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
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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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4 证券简称:海鸥住工 公告编号:2018-126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08 日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 363 号联
邦工业城内海鸥住工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芳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020-34808178
传真号码:020-34808171
电子邮箱:fang.wang@seagullgroup.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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