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03-30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能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
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
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与运
行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3、报告期内,公司能较好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全体监事(签字):
戎启平 陈定 张汉平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