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3-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鸥住工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欣 联系电话:010-85127547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宗奇 联系电话:010-851278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公司信息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披露文件公告前或公告后审阅公司文
件内容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是;2018 年公司更新了如下内控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制度:《海鸥住工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度》、《海鸥住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控制制度》、《海鸥住工远期结售汇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1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根据公司发布的 2018 年三季度报
告,预计 2018 年 1-12 月归属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758.77 万 元 至
7,356.71 万 元 , 同比 变 动 -70.00% 至
-20.00%。主要原因:2018 年度公司加
速深化转型升级战略,但新产业链布
局尚在培育期,利润尚未释放。此外,
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原主业与客户谈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判调价也因故滞后。综上因素导致预
况
计 2018 年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
根据 2018 年年报,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4,194.84 万元,与前
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中预计的经营业绩
区间相符。
未来公司管理层将积极落实各项
营运计划,以期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
步增长。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2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1 月 12-13 日
1、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关
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2、再融资新规:《关于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关于并购重组
“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题与解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
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3、公司治理事项:证监会发布修
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3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施
1.2006 年 11 月 24 日,中馀投资
有限公司,中盛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市创盛达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广州市
裕进贸易有限公司,唐台英,戎启平
是 不适用
承诺;“ 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
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对本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2.2008 年 08 月 01 日,广州海鸥
是 不适用
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建立防
4
止资金占用的月报制度。自 2008 年 8
月份开始,按月统计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经营性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清算情况,并上
报监管机构。”
3.2017 年 4 月 26 日,广州海鸥
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
是 不适用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7 年
-2019 年)》。”
4.2015 年 10 月 20 日,中馀投资
有限公司,上海齐泓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齐盛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承诺:“认购人在本次发
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实
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 是 不适用
式转让。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因海
鸥住工权益分派、分红或进行任何分
配、配股或转增股本的原因,认购人
就标的股份增持的股份,也应遵守前
述约定。”
5.2016 年 02 月 26 日,广州海鸥
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承诺:“1、承诺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是 不适用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
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5
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
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
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
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2016 年 09 月 28 日,广州海鸥
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1、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董事会设
立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 是 不适用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专项审核报
告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公司按
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不存在使
6
用募集资金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
的公司情况。”
7.2016 年 09 月 14 日,中盛集团
有限公司、中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自海鸥住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减持海
鸥住工股票的情形。2、自本承诺函出 是 不适用
具之日至海鸥住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
司关联方不减持海鸥住工股票。3、本
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
相关方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海鸥住工
所有。”
8.2016 年 09 月 14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唐台英、戎启平承诺:“1、自
海鸥住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15 日)
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
不存在减持海鸥住工股票的情形。2、 是 不适用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海鸥住工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本人不减持海鸥住工股票。3、本承诺
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
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海鸥住工所有。”
7
9.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人中盛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自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发
是 不适用
行实施完成后,因公司权益分派、分
红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转增股本
的原因,认购人就标的股份增持的股
份,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10.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自本次发行实施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 是 不适用
发行实施完成后,因公司权益分派、
分红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转增股
本的原因,认购人就标的股份增持的
股份,也应遵守前述约定。”
11.2018 年 04 月 11 日,史丹利东
铁(上海)五金有限公司承诺:“1、
承诺方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企业将
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海鸥住工及
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智能门锁主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今后的任何
是 不适用
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
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
方式)另行从事与海鸥住工及其下属
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
竞争且对海鸥住工经营成果产生较大
8
影响的业务活动。2、若承诺方及下属
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
及海鸥住工已有的智能门锁主营业
务,与海鸥住工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
质性竞争且对海鸥住工经营成果产生
较大影响的,则承诺方及下属企业将
立即通知海鸥住工,在征得第三方允
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海鸥住
工。3、承诺方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
海鸥住工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
方从事或参与海鸥住工已从事的智能
门锁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海
鸥住工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
活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9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苏欣
王宗奇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