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3-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海鸥
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住工”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核
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公司填报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海鸥住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
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核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海鸥住工《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和运行的
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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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欣 王宗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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