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住工: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规范、监
管、勤勉”的原则,以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严谨的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出席股东大会,
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监督;通过审阅定期报告并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
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
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
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
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要求。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讨
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1)《海鸥住工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海鸥住工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海鸥住工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海鸥住工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海鸥住工2021年年度报告》及《海鸥住工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8)《关于与江西鸥迪铜业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
案》
(9)《关于与上海东铁五金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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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0)《关于与珠海盛鸥工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与宁波艾迪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
计的议案》
(12)《关于与嘉兴艾迪西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
计的议案》
(13)《关于与衢州贝喜欧智能卫浴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
计的议案》
(14)《关于与浙江建工装饰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的议案》
(15)《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7)《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奖金的议案》
(1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政策的议案》
(20)《海鸥住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1)《关于控股孙公司苏州有巢氏家居有限公司确认资产处置收益的议案》
(22)《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讨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1)《海鸥住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讨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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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讨
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1)《海鸥住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海鸥住工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五)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讨论通过了如下议案:
(1)《海鸥住工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
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
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
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够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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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定期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考市
场价格而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无违规对外
担保情况。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
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
传递、编制、审核和披露等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生受到监
管部门查处或整改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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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
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
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3、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4、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5、对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
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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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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