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129 号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药业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翔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第 1 页 共 9 页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翔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海翔药业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第 2 页 共 9 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90,02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6,869,436.44 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等 10,00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016,869,436.44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2,465,829.73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14,403,606.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3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累计划转募集资金 75,316,204.70 元以抵补先期 投入的垫付资金。 根据公司 2018 年 6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循环累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 万元购买了 7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3 页 共 9 页 预期年化收 是否 理财产品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益率(%) 收回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 15,400.00 4.90% 2018/6/29 2018/9/29 是 存款(封闭式) 汇利丰 2018 年第 5067 期对公 25,000.00 4.75% 2018/7/13 2018/12/25 是 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 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9,600.00 4.30% 2018/7/17 2018/10/15 是 JG902 期 汇利丰 2018 年第 5489 期对公 14,000.00 4.00% 2018/10/10 2019/1/9 否 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 司 18JG2063 期人民币对公结 6,000.00 4.15% 2018/10/16 2019/1/16 否 构性存款 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 5,000.00 4.05% 2018/10/22 2019/1/10 否 放【CNYAQKF】 汇利丰 2018 年第 5886 期对公 25,000.00 4.30% 2018/12/28 2019/4/3 否 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合 计 100,000.00 根据公司 2017 年 6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 及子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1,031,962.04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 银 行 手续 费等 的 净额为 10,059,603.31 元,以 前 年 度收 到的 理 财产品 收 益 金额 为 11,906,948.12 元;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66,765,767.49 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16,626.67 元,2018 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为 9,026,680.49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37,797,729.53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16,576,229.98 元 , 累 计 收 到 的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金 额 为 20,933,628.61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14,115,735.77 元,其中银行存款 214,115,735.7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购买的银行 理财产品为 500,000,000.00 元。 根据 2019 年 1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出具的账户冻结说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因上海合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契投资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的存款金额为 31,539,217.74 元,均系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第 4 页 共 9 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连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前进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台州前进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9月4日连同川南药业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台州前进公司和川南药业公司共计 5 个募集资金专 户、2 个定期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9900001040024241 1,539,217.74 募集专户[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00001040024241-3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限公司台州分行 19900001040024241-4 15,000,000.00 定期存款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11129200085025 61,006,631.81 募集专户[注 1]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57171703780 12,980,665.70 募集专户[注 2] 司台州市椒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 81010154500010744 8,287,498.30 募集专户[注 3] 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10101040086287 15,301,722.22 募集专户[注 3] 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合 计 214,115,735.77 [注 1]: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与合契投资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对公司拟投资的标 第 5 页 共 9 页 的资产相关事项作了保密约定,后公司认为该标的资产不符合公司投资方向,故未再进一步 与合契投资公司进行合作。2017 年 6 月 23 日合契投资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公司)就上述标的资产的投资合作事项签订了协议,后东港投资公 司认为该标的资产不符合要求,也未再进一步与合契投资公司进行合作。 2018 年 4 月 9 日合契投资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违反《保 密协议》约定,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 500 万元,后又认为东港投资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追加东港投资公司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公司及东港投资公司赔偿 2,500.00 万元。 根据 2019 年 1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州分行出具的账户冻结说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因合契投资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 的存款金额为 31,539,217.74 元,均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椒江支行账号为 1207011129200085025 的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金额为 30,000,000.00 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为 19900001040024241 的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 的金额为 1,539,217.74 元。 [注2]:系台州前进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注3]:系川南药业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因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发 生较大变化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并拟将 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 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 公司川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 主要是通过实施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产品的中试生产,为 产品的中试开发提供工艺验证和数据收集,为开发大规模生产的产品提供必要的研发支持。 该项目计划建设用地位于公司外沙厂区,需要拆除原有车间,在原址上新建厂房。由于原车 间为药证体系注册车间,需要办理相关药证转移变更程序,故导致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进 第 6 页 共 9 页 度低于规划进度。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建 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施计划有所延缓。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及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 其效益从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医药综合研发中心的建成 能够加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医药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项目储备;医药中试 车间技改项目的建成能够提升公司原料药及原料药中间体产品的研发能力,为新药原料药及 高级中间体定制加工带来战略客户资源和项目储备;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的建成能够加强公司 “三废”处理能力,为公司染料及医药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四日 第 7 页 共 9 页 附件 1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440.3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76.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779.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原料药及中间 体 CMO 中心扩建 否 40,000.00 28,440.36 11,418.34 24,248.66 85.26 未投产 否 项目 年 产 30 亿 片 (粒)固体制剂 否 35,000.00 35,000.00 未投产 是 技改项目 医药综合研发 否 15,000.00 15,000.00 90.00 90.00 0.60 未投产 否 中心 医药中试车间 否 9,000.00 9,000.00 1,293.31 3,294.47 36.61 未投产 否 技改项目 环保设施改造 否 14,000.00 14,000.00 3,874.93 6,146.64 43.90 未投产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13,000.00 101,440.36 16,676.58 33,779.77 小计 第 8 页 共 9 页 合 计 - 113,000.00 101,440.36 16,676.58 33,779.77 - - - - “医药综合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为公司椒江区外沙厂区,考虑各子公司所在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对子 公司职能定位进行调整,公司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川南药业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 海市,因此导致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医药中试车间技改项目” 主要是通过实施原料药和关键中间体产品的中试生产,为产品的中试开发提供工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验证和数据收集,为开发大规模生产的产品提供必要的研发支持。该项目计划建设用地位于公司外沙厂区,需要拆 除原有车间,在原址上新建厂房。由于原车间为药证体系注册车间,需要办理相关药证转移变更程序,故导致医药 中试车间技改项目进度低于规划进度。 “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为配合厂区产能整体规划、协同活性染料产业升级及配套项目建设规划需要,投入与实 施计划有所延缓。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因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并结合自身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 30 亿片(粒)固体制剂技改项目,并拟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综合研发中心”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 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根据公司 2017 年 6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详见本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