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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翔药业:独立董事田利明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2-18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利明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8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之前积极详细的了解了整个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18年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做出了合法有效的
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2018年出席6次董
事会会议,委托出席1次董事会会议。在对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
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是否连续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职务                 式参加会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次数
                                                                       议
 田利明    独立董事       0          6          1           0         否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
  1        2018 年 2 月 6 日                                       同意
                                意见
  2       2018 年 2 月 20 日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3                                                                同意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4                                                                同意
                                意见
                                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5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6                                                                同意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7                                                                同意
                                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3 日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
  8                                                                同意
                                立意见
                                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9                                                                同意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10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11                                                                同意
                                立意见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2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同意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13       2018 年 6 月 27 日                                       同意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14                                                                同意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投资金资项目实
 15                                                                同意
                                施主体和地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川南药业增资
 16       2018 年 8 月 28 日                                       同意
                                及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17                                                                同意
                                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18                                                                同意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9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详细的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
和指导的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
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
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监督和检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
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
并提出建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行各项职责,为
董事会的战略决议提供了合理有效的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督导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披露,使公
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2018年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增加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
感谢!
本人的联系方式:rxtlm@china.com
独立董事:
             田利明


                                  二零一九年二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