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0年12月1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于2019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01月0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1月0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1月0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蔡鹏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5人,代表股份数180,137,06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48.883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 179,348,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66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78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14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80,125,260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1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8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8%;1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0%;800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告 编号:2018-048)已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二)逐项审议《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对董事会实施回购方案的授权 表决结果:180,125,2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4%;1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6,6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8%;11,8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2%;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180,126,060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11,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067,41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00%;11,000 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00%;0 股弃权,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赞成,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49)均已于2018年11月17日刊登 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8)、《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均已于2019年12月1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蔡鹏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