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 年4月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4 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疫情期间政府实施出入境管制,董事长廖学金先生无法亲自主持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廖学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邱处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193,448,14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52.49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份数 179,34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66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4,100,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26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3,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4,386,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4,386,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代表股份数 154,522,500股(41.93%)回避表决,由出 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38,922,643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3,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4,386,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7、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4,386,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14,386,49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2%;3,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93,445,143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3,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拟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邱处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