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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信隆健康
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2020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
(以下合称“通知”)的规定及要求,经核查,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述《通知》
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止2020年6月30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公司50%以下股
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
金往来。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298.51万元,其中-298.51
万元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关联方担保发生额为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
为10,868.25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议
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魏天慧、陈大路、高海军、王巍望
                                        2020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