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关于补充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依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计划于2020年间开展向关联公司YVOLVE
SPORTS LTD(以下简称“Y公司”)销售运动器材产品及其配件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于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与Y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上限,具体
情况为:原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Y公司销售运动器材产品及其配件不超过人民币
1,300万元;上述期间因国外户外用品市场整体需求骤增,Y公司购买力增强,2020年1-11
月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77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
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的金额分别适用相关条款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
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将《关于补充
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廖蓓君、廖学湖及其
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廖学金、陈雪、廖学森、廖哲宏回避后可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五名。
五名非关联董事进行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对截至 2020 年 11 月为止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YVOLVE
SPORTS LTD(简称:Y 公司)所开展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人民币 476 万
元的部分予以补充确认,同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将对 Y 公司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所需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
定价,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
关部门批准。
(二) 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Y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调整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为:
调整后预
关联 关联交 原预计2020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计2020年
交易 关联人 易定价 年金额(万 已发生金额
内容 金额(万
类别 原则 元) (万元)
元)
销售运动
销售 市场定
器材及零 YVOLVE SPORTS LTD 1300 2000 1776
产品 价
部件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YVOLVE SPORTS LTD(简称“Y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欧元
经营范围:研发和销售滑板车,滑行车,电动车,玩具,儿童及成人出行类产品等
公司注册地址:(爱尔兰)Haymarket House, Smithfield, Dublin 7, D07 CF98, Ireland
法定代表人:廖蓓君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2018年4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利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
董事廖蓓君女士取得了Sino Foreign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Sino公司”)100%的
股份,由于Sino公司持有YVOLVE SPORTS LTD(以下简称“Y公司”)49%的股份,自2018
年4月20日起,Y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Y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将向 Y 公司销售运动器材产品及其配件。
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和采购商品的相关价格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价
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展开的,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本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依据实际经营所需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补充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补充确认超预计及调整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