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4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对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的核查,
认可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计划,并依据审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所需与
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魏天慧、陈大路、高海军、王巍望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