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4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信隆健康产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认可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依据审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
据实际经营所需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对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是为了适应近年来整体社会、
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并为更好的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忠于职守、勤
勉尽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致力于公司业绩的跨越增长和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对公
司董事、监事、董事长的薪酬进行调整,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修订《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陈大路、高海军、甘勇明、王巍望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