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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4月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
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数
207,58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0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75,75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17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3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733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
案》。


9、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 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廖学金先生、陈
雪女士、廖学湖先生、廖学森先生、廖蓓君女士、廖哲宏先生、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
下:
       10.01 选举廖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陈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陈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廖学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湖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廖学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学森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廖蓓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蓓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选举廖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廖哲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7 选举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姜绍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陈大路先生、高
海军先生、甘勇明先生、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陈大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陈大路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99.9067%。
    高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甘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甘勇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4 选举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王巍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黄秀卿女士、莫
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张文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
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黄秀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黄秀卿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2 选举莫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99.9067%。
    莫红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