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的规定及要求,经核查,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

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公司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与相关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4,970万元,其中14,970万元

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关联方担保发生额为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9,465.32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议程

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对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认可2022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依据审查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所需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市场原

则定价,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陈大路、高海军、王巍望、甘勇明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