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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隆健康:关于与深圳市中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解约协议书》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中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解约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签署《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基本情况
    1、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12月23日与深圳市中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可置业、乙方)签署了《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
乙方对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2、甲方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18 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
司与深圳市中可置业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
安置协议>的议案》。2018 年 4 月 10 日,甲、乙双方签署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充
协议(一)》,确认并声明《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正式生效。
    3、《信隆松岗厂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协议》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
议(一)》统称为“《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4、2018 年 04 月 09 日,乙方依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了安置费
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本次签署《解约协议书》的情况
    因深圳城市更新政策及实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的基础
也随之改变,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解除事宜达成《解
约协议书》内容,以资双方遵守,主要内容如下:
    1、近日双方签署了《解约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解约协议书》约定,自
《解约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全部解除,对任何一方不再具有约
束力或效力,双方不再合作开发本项目。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履
行《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及乙方关联或者合作方对本项目亦
不享有任何权益。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收取的安置费
1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为避免疑义,乙方确认甲方汇付款项
进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乙方收到该笔款项。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存
续期间及提前终止前述协议所产生的所有款项已全部结清。
    3、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并承诺,于本协议签署日,任何一方均放弃《搬迁补偿安
置协议》项下对另一方的任何实体权利,并放弃对另一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同时,任
何一方保证其关联或者合作方亦不会向另一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否则,概由乙方负责
妥善处理并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共同签署《解约协议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资产价值、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深圳中可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解约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