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7-1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事前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后提出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以及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前述各相关议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2017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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