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本次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与张玉祥先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有利于实现公司
健康事业生活部群独立运营,未来拟与核心客户合资,强强联手,深度融合,提升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2017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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