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0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3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7-09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 29 号新世界商务楼 18 楼南极电商(上
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3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744,554,1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4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2,009,7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83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332,544,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66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242,724,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242,644,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80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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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3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 1.0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拟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624,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4,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554,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4,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553,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3,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议案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554,1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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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93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4,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结论意见为:南极电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极电商《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开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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