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之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 0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持续督导 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持续督导意见的依据是上市 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提供的资料,重组相关各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独立财务 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 意见所做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 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 督导意见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1 目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1 目录 .......................................................................................................................................... 2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5 (一)交易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情况 ......................................................................... 5 (二)证券发行登记及上市事宜的办理情况........................................................ 9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 9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10 (一)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10 (二)锁定期承诺 ..................................................................................................... 11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2 (四)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3 三、已公告的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 1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 15 (一)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 15 (二)募集配套资金存储使用情况 ....................................................................... 18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21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21 七、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核查情况 .................................................................................... 22 2 释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27),原江苏 南极电商/上市公司/公司 指 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系由南极人(上海)纺织 标的资产/上海南极电商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极人(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南 极电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丰南投资 指 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 指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民纺织 指 苏州新民纺织有限公司 香溢融通 指 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 张玉祥、朱雪莲、胡美珍、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 指 交易对方 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各方 指 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 业绩承诺方 指 张玉祥、朱雪莲及丰南投资 上市公司拟向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出售除约定资 重大资产出售 指 产、约定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重大资产出售承接方/承 指 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 接方 上市公司拟向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购买其拥有的上海南极电商的 100%股权 上市公司拟向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香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指 溢专项定增 1-3 号私募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金 上市公司拟向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出售其除约定 资产、约定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张玉祥、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 2015 江苏高投和胡美珍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同时上市公司发 指 年重大资产重组 行股份向张玉祥、朱雪莲、胡美珍、丰南投资、江苏高 投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 出售资产 指 上市公司除约定资产、约定负债之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购买资产 指 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标的资产 指 出售资产和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于 2015 年 8 月共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指 同签署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议》 协议》 《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朱雪莲、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 《业绩补偿协议》 指 限合伙)之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朱雪莲、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 指 协议》 限合伙)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3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购协议》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持续督导意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定价基 定价基准日 指 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 8.05 元/ 股,即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9.52 元 发行价格 指 /股,即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其他除 权、除息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一步进行相应调整 东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 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旗下"天猫商城"、"淘宝网"等电 阿里平台/阿里 指 子商务交易平台 唯品会 指 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GMV 指 总成交额 京东商城/京东 指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旗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说明: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部分数据合计数与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张玉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968 号)批复,核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南极电 商全体股东张玉祥、朱雪莲、胡美珍、丰南投资、江苏高投合计持有的上海南极 电商 100%股权;同时,向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香溢专项定增 1-3 号私募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东海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进 行持续督导。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对 2017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交易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情况 1、购买资产过户情况及交割确认情况 (1)购买资产过户情况 为便于本次交易购买资产交割,上海南极电商组织形式已由股份公司变更为 有限公司,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向上海南极电商重新核发 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90046F),类型变更为有限 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南极电商换发了《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90046F),上海南极电商 100%的股 权已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购买资产过户手续履行完毕,上海南极电商成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购买资产交割确认情况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张玉祥、朱雪莲、丰 南投资、江苏高投及胡美珍签署《关于南极电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 权转让之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如下: 5 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在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已将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即视为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已向上市公司履行完毕 标的资产交付义务。 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且在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与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相关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归 属上市公司所有,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对交付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的义务 视为履行完毕,上海南极电商已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2、出售资产过户情况 (1)出售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将与出售资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整 合至新民纺织。 2015 年 12 月 29 日,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95K680),新民纺织 100%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 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名下,出售资产过户手续履行完毕。 (2)上市公司将出售资产整合至新民纺织的具体情况 为便于出售资产交割,上市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民纺织,在本次出售资产 交割前,上市公司将出售资产先行整合至新民纺织,再将持有的新民纺织 100% 股权交割给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 上市公司将出售资产整合至新民纺织的情况如下: ①出售资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上市公司将出售资产涉及土地及房产以作价出资方式整合至新民纺织,相关 权属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②出售资产涉及的股权类资产 上市公司将出售资产涉及股权类资产以转让方式整合至新民纺织,该等股权 类资产已变更登记至新民纺织名下。 6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工商变更办理情况 1 吴江蚕花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已经变更至新民纺织名下 2 吴江新民高纤有限公司 75% 已经变更至新民纺织名下 ③出售资产涉及的设备、存货 上市公司已将出售资产涉及的存货及设备以转让方式整合至新民纺织。 ④出售资产涉及商标及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涉及的 13 项专利、4 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出售资产涉及的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已办理完毕。 ⑤出售资产涉及人员安置 上市公司按照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织 造业务相关员工之安置方案》实施员工安置工作。根据上市公司与张玉祥、胡美 珍、江苏高投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本次员工安置发生的有关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在上市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支付给员工本 人或新民纺织后,最终由承接方承担并向上市公司支付。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与本次出售资产有关的员工已妥善安置完毕, 相关安置费用依据协议安排分期支付。 ⑥出售资产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根据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新民纺织 签署《关于苏州新民纺织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之资产交割确认书》,上市公 司、新民纺织与承接方(张玉祥、胡美珍、江苏高投)同意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就上市公司与出售资产有关的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给新民纺 织,无论该等债务转让是否通知或经债权人同意。如相关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 该等债权,则在核实该债权真实性后,由新民纺织向上市公司足额支付后,上市 公司应及时支付予债权人。情况紧急时,可经上市公司与新民纺织双方协商,由 上市公司承担后,新民纺织应及时向上市公司予以足额补偿。新民纺织从上市公 司受让的债权在追偿过程中如有需要,上市公司应予以配合协助办理。 7 此外,新民纺织同意承继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含或有负 债及潜在的诉讼纠纷),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及业务人员有关的一切事宜均和上 市公司无关。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南极电商(原新民科技)已将出售资产涉及债 权债务转移至新民纺织。 (3)出售资产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江苏高投、胡美珍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 张玉祥与江苏高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承接方已分期向上市公司支 付 24,372.05 万元。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张玉祥、江苏高投、胡美珍已支付 完毕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剩余价款。 (4)上市公司留存资产及负债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报告(会审字[2016]0084 号),上市公司除因本次交易购买上海南极电商 100% 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及负债外,留存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76,635,940.75 应付职工薪酬 86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5,172.98 应交税费 32,273.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309,089.35 其他应付款 102,199.08 负债合计 994,472.50 净资产 241,955,730.58 资产合计 242,950,203.08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242,950,203.08 经核查,上市公司留存资产及负债情况符合《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范 围和金额。 8 (二)证券发行登记及上市事宜的办理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322,670,864 股已完成新股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三)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16 年 3 月 2 日,上市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更名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增至 76,912.9766 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玉祥先生;公司营业范围变更为“从 事互联网零售、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电 子商务技术支持及信息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品牌设计, 品牌管理,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 务,摄影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及 纺织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质量管理咨询及技术服务;针纺织品、服 装服饰、皮革制品、箱包、鞋帽、床上用品、工艺礼品、洗涤用品、宠物用品、 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劳防用品、金属制品、 家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水处理净化设备、五金交电、 文教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面料、服装辅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出售资产的现金对价已由承接方分期向上市 公司支付完成,与出售资产有关的员工已妥善安置完成,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 及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已转移完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 易涉及的购买资产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 法有效。 9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出售资产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属于张玉祥、江苏高投及胡美珍,出售 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对于出售资 产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金额,以出售资产的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与南极电商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购买 资产上海南极电商在过渡期内如因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所对应净资产值(合 并报表)减少,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应根据针对交割而实施的专项审计结果, 在审计报告出具日后 30 日内,按其各自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所持上海南 极电商的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如因期间收益或其他原因导致所 对应的净资产值(合并报表)增加,则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 无需就此向上海南极电商全体股东作出补偿。 1、出售资产过渡期间的实现情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专字[2016]0089 号《关于南极电商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售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间实现净利润的专 项审计报告》,南极电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的交易基准 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交割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 为 2015 年 7-12 月,南极电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的交易基 准日至交割日间过渡期内,出售资产过渡期间经营业务所产生的净利润为 2,657,789.84 元。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出售资产过渡期间盈利增加的净 资产部分归承接方所有,已同其他资产负债一起交付承接方,该期间产生的损 益不影响出售资产交易价格。 2、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实现情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华普天健出具会专字[2016]0088 号《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间实现净利润的专项 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南极电商 100%股权的交易基准日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交割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为 10 2015 年 7-12 月,过渡期间实现净利润 13,947.42 万元,上海南极电商合并净资产 值增加 14,053.42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与张玉祥、朱雪莲、胡美珍、丰南投资、 江苏高投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 上市公司无需就此向上海南极电商原股东作出补偿。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各方按照《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依据交割审计报告,对交易标的过渡期损益金额 及归属予以确认,其中,上市公司购买标的上海南极电商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 净资产增加,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足义务。 (二)锁定期承诺 交易对方张玉祥、朱雪莲及丰南投资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 司股份自上市公司该部分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前(以较晚者为准)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交易对方胡美珍和江苏高投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该部分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 香溢融通承诺管理的香溢专项定增 1-3 号私募基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 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部分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在上述 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 述股份相同。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张玉祥、朱 雪莲、丰南投资、香溢融通的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胡美珍 和江苏高投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11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交易对方张玉 祥、朱雪莲、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出如下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企业)、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以及本人 (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方”)将尽量减少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将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企业)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保持如下独立性: “1、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以及拥有独立销售、运营和服务 体系。上海南极电商拥有完整的业务流程,能够独立对外开展业务。上海南极电 商在业务上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2、上市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电子设备、工具、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和其 他经营相关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房屋、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 输设备以及商标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在上海南极电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领薪,均不存在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禁止的双重任职的情况。 上海南极电商财务人员均在上海南极电商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其他企业 兼职或领取薪酬的情况。 4、上市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在内部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有独立 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纳税,上海南极电商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股 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上海南极电商拥有一套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 体系。 12 5、上市公司建立了适合自身经营所需的组织机构,内设部门均独立运作, 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承诺人无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方张玉祥、朱雪莲、 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非上海南极电商体系(即 上海南极电商及其控制子公司)内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上海南极电商相竞争 的业务。 2、除法律法规允许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 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企业/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 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企业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 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企业 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 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4、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 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本承诺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生效,在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关联关系之不竞争义务期间为有效之承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该承诺正在 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13 三、已公告的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如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完成,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方张玉祥、朱雪莲及丰南投资承诺,上 海南极电商(包括其子公司)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所产生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抵者)(下称“承诺净利润数”)分 别不低于 1.5 亿元、2.3 亿元和 3.2 亿元;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 交割完成,则利润承诺期相应顺延。 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完成。根据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7]1124 号《关于南极电 商股份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 组购买资产 2016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6,468.41 万元,较 2016 年度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3,000.00 万元超出 3,468.41 万元,超过 15.08%。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8]2837 号《关 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7 年度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为 453,714,976.3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21,642,011.85 元,较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 2017 年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000.00 万元超出 10,164.20 万元,超过 31.76%。 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承 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已经实现。 本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与上海南极电商、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交流,查阅相 关财务会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水平,业绩承诺已经实 现。业绩承诺方无须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14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现状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增长率及在社会零售中的渗透率都持续向好, 全年网上零售额 71,751 亿元,同比增长 32.3%,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 54,806 亿元, 同比增长 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15.0%,其中,穿类商品同比 增长 20.3%。电商行业的持续向好为公司电商渠道的品牌授权、电商服务业务的 稳健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行业环境。 在网络购物大势之中,购物移动化凸显。中国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 4.9 万亿元,同比增长 37.4%,在整体网络购物交易规模中占比达 81.3%,移动网购 已成为最主流的网购方式(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7 年度数据发布集合报告》)。 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的普及、移动端碎片化的特点及更加符合消费场景化的特 性,使用户不断向移动端转移,这正是时间互联所处的行业变革浪潮,为其快速 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行业环境。 (1)主营业务稳健增长 公司把握消费升级的趋势,创新性地提出“新快消品”发展战略,即聚焦高 性价比、高频次日常消费标准品,专注所长、凸显优势。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 业务稳健发展,品牌授权及电商服务等成熟业务守成创新;IP 合作、个人品牌等 新业务有所突破;时间互联实现跨越式发展。 ①成熟业务表现稳健、新业务渐次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6 亿元,同比增长 89.22%,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34 亿元,同比增长 77.42%。其中,综合服务费收入为 6.22 亿元,同比增长 35.28%;品牌授权费收入为 0.17 亿元,同比增长 168.21%。 1)授权及电商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守成创新 15 报告期内,综合服务费收入为 6.22 亿元,同比增长 35.28%;品牌授权费收 入为 0.17 亿元,同比增长 168.21%。南极人、卡帝乐、精典泰迪三个品牌的综合 服务费收入及品牌授权收入占比较高。 2)IP、个人品牌等业务也取得了突破式发展 精典泰迪品牌与外交官在儿童书包、拉杆箱、化妆包等类目开展合作;在食 品、儿童内衣、童装、儿童用品、3C 数码等类目有多款自主设计款式,在品牌 升级上更进一步。 Pony 系列个人品牌业务在报告期内亦有突破,运营品类包括彩妆、护肤、 美妆工具、饰品等;Pony 广告业务也打开局面,报告期内与兰蔻、雅诗兰黛等 品牌展开合作,较好地挖掘了 Pony 作为美妆 KOL 的商业价值。 3)时间互联实现跨越式发展 报告期内,按可比口径,时间互联实现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80.16%、 52.30%。其业务在报告期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②品牌群愈加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品牌群既有量的增长,也有质的提升。从品牌数量上,南极 人、南极人+、南极人 home、卡帝乐鳄鱼、精典泰迪、Pony 系列等自有品牌及帕 兰朵合作品牌之外,新增合作品牌奥特曼,主要拓展童装、童鞋等类目。从品牌 发展的质量上,总的产品类目进一步丰富,横向、纵向拓展均有成效;供应链资 源进一步壮大;授权经销商店铺运营指标持续提升。 在商标、专利及著作权方面,公司拥有“南极人”系列商标 372 件(其中 221 件已注册,151 件申请中),“Cartelo”(即卡帝乐)系列商标 234 件(其中 145 件已注册,89 件申请中),“精典泰迪”系列商标 109 件(其中 79 件已注册, 30 件申请中),被许可使用帕兰朵系列商标 9 项;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2 项、实用 新型专利 7 项、外观设计专利 54 项,拥有的著作权合计 37 件。公司历来重视知 识产权的管理,持续根据经营需要而申请、维护各品牌的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 以保证公司品牌授权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 ③供应链服务更见成效 16 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的资源推介、质量管控、研发设计、流量管理、数据分 析与应用等供应链服务更为成熟、有效,体现在以下方面。 1)成熟产品类目的增长性可观 内衣、家纺、童装、女装、健康生活等品类的访客数、支付转化率、GMV 等数据都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南极人内衣类目阿里平台访客数量达 4.84 亿,支付 转化率达 12.07%;家纺类目阿里平台访客数量达 2.23 亿,支付转化率达 5.47%, 相比竞品具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2)电商渠道店铺运营指标质量提升 通过公司有效的供应链服务及合作伙伴的努力,在报告期内,公司授权的电 商渠道店铺运营指标表现良好。从单店 GMV 来看,阿里平台达 1,000 万以上的店 铺超 160 家;达 5,000 万以上的超 24 家;达 1 亿元以上的超 6 家,占阿里行业排 名第一的二级类目数量达 14 个。 3)供应链资源壮大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全品牌授权生产商 846 家,同比增长 40.53%;授权经销 商 3427 家,同比增长 84.84%;授权店铺 4442 家,同比增长 112.94%。供应链资 源体系进一步壮大、产品类目涵盖度更广,为品牌经营规模的扩张提供较好基础。 (2)授权品牌产品 GMV 表现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授权品牌产品公司授权品牌产品的可统计 GMV 达 124.03 亿 (包含可统计的电商渠道及电视购物渠道),同比增加 72.13%,跑赢网上零售额 的同比增速(32.3%)。从品牌纬度,南极人、卡帝乐品牌实现的 GMV 分别为 109.03 亿元、12.70 亿元;从平台纬度,在阿里、京东、拼多多实现的 GMV 分别为 88.94 亿元、25.36 亿元、6.97 亿元。 (3)财务指标健康度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财务指标的健康度,就应收账款问题进行了 持续整治。通过将收入质量、合作伙伴管理等指标纳入业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完善预决算管理、供应商及经销商管理体系等方式,有效地提升了收入质量。报 17 告期内,南极人品牌综合服务费实现现销比 45.73%,相比去年提升 50.73%;应收 账款占综合服务费收入比重为 54.27%,相比去年下降 22.10%,应收账款问题及现 金流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为业务的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4)公司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明晰了业务、运营管理中心、职能部门的组织架构、管理职 责及岗位职责,充分发挥运营管理中心的协同、调配职能,较好地提升了预算管 理、收入质量管理、数据分析管理等重要工作的效率。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比上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85,786,831.11 520,981,501.43 89.22% 389,229,106.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34,291,649.78 301,144,671.46 77.42% 171,819,355.12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501,301,653.39 290,463,549.52 72.59% 165,688,709.5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7,793,308.69 457,357,673.45 17.59% 37,080,935.68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0 70.00%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20 70.00% 0.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26% 21.76% 5.50% 43.88% 本年末比上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年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20,524,278.42 2,046,796,382.98 86.66% 1,372,789,85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021,168,578.39 1,534,382,268.86 96.90% 1,233,237,597.40 产(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存储使用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存储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工作。根据华普天健出 具了会验字[2015]4117 号《验资报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60 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 271,130,158.93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到位,并存放于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吴江盛泽支行 00000483258228281 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5]411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8 2016 年 1 月 27 日,上市公司与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青浦支行三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 金的使用做出了明确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 年 2 月 4 日,南极电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电商生态服务平台建设 ”、“柔性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品牌建设项目”均 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南极电商承担实施,实施方式为南极电商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对上海南极电商进行增资。 2016 年 4 月 26 日,南极电商将募集资金余额 272,195,690.00 元增资至上 海南极电商。增资金额为南极电商实际募集金额 271,130,158.93 元加上截止增资 日前的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065,531.58 元,其中期间利息收入 1,066,142.08 元,手 续费支出 610.50 元。本次增资已经华普天健出具的会验字[2016] 3296 号《验资报 告》验证。 2016 年 5 月 30 日,南极电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上海南极电商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南极电商 建设银行上海青浦城中支行*1 31050183450009111111 — 上海南极电商 建设银行上海青浦城中支行*2 31050183450009222222 — 上海南极电商 建设银行上海青浦城中支行*3 31050183450009333333 228,040,332.62 合计 228,040,332.62 注:为提高资金存款效益,上海南极电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下分别开立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账户,主要进行7天通知存款、34天结构性存 19 款、50天结构性存款投资。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 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与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1该募集资金专户及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账户已于2017年7月销户; *2该募集资金专户及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账户已于2017年7月销户; *3包含7天通知性存款账户余额220,000,000.00元。 2、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南极电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 271,130,158.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上市公司在中国银行吴 江盛泽支行 00000483258228281 账户内。2015 年度,上市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016 年 度 , 南 极 电 商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为 : 2016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856,311.26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56,311.26 元。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 年度累计利息收入为 3,824,054.99 元,扣减手续费支出 2,542.35 元后,净额为 3,821,512.64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合计为 273,095,360.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南极电商在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17 年度,上海南极电商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其中,品牌合 作费支出 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年度累计利息收入 4,947,165.21 元,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40,231.12 元,7 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利息收 入 4,706,934.09 元,扣减手续费支出 2,192.90 元后,净额为 4,944,972.31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856,311.26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为 228,040,332.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南极电商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8 月 12 日,南极电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前次募投项目用途的议案》,基于公司“造品牌、建生态”发展战略下,为切实 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的促进作用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用途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后“电商生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由 8,000.00 万元变更为 4,000.00 万元,“柔性供应链服务平台建设项 20 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14,000.00 万元变更为 5,000.00 万元,“品牌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8,000.00 万元变更为 18,255.87 万元。 2016 年 9 月 14 日,上述议案经南极电商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17 年 5 月 25 日,南极电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上市公司“造品牌、建生态”发展战略下,业 务发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求,为切实发挥募集资金对上市公司业务的促进作 用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电商生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柔性供应链服 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投入“品牌建设项目”项目。2017 年 6 月 21 日,上述议案经南极电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良 好,业务发展符合预期。在持续督导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积极督导上市公司 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有效使用好募集资金, 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其 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经根椐《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并运行了较为 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 和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有序经营。上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 方案不存在差异。 21 七、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核查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进行估值,并由其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 [2018]第 020093 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所载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业绩承诺期 内股东增资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因素后,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 及资产评估价值为 579,300.00 万元。 同时,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8]2839 号《审核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股东增资以及利 润分配的影响因素后,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评估价值为 579,300.00 万元,大于交易购买资产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的交易 价格 234,382.40 万元。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0%股权价值未发生减值。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已经编制了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 相关业务及资产减值测试报告,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2015 年重 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价值进行了估值,且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 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根据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减值 测试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审核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业务及资产价值未发生减值。 (以下无正文) 22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 2017 年度 持续督导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王忠耀 唐玉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